升九三
九三,升虛邑。
《象傳》曰:升虛邑,無所疑也。
上升到空曠的城邑,如入無人之境。
這是因爲沒有任何阻礙,上升得十分順利,不要有半點遲疑。
[升]之三,[巽]之終,[坤]之始也,[坤]為虛,亦為邑,故曰「升虛邑。」
《說文》:「虛,大邱。九夫為井,四井為邑,四邑為邱。」
「邱」,謂之「虛」。《詩》:「升彼虛矣。」「虛」即「墟」也。
墟為空曠高地,由井升邑,由邑升虛,可見「積小以高大」,
歷試諸艱,勝任愉快,地日辟而日大,位日進而日高。
《象傳》曰「無所疑。」信乎三之[升],升之得其任矣。
徵諸太王居岐,一年成邑,二年成都,三年五倍於初,爻所言升虛升邑,蓋謂此也。
[升卦]爻象三、四、五三爻,皆隱指周室之事。
【占問】
• 問時運:目下運途恰好,漸進漸盛。
• 問營商:市廛謂之趁虛,言就虛地,會集貨物而成市邑,可見商業日盛也。
• 問功名:[升]本發達之象,初方「允」,二則「孚」,至三則已升而在上,可無疑也。
• 問戰征:經此兵燹,城邑空虛,「升虛邑」,奪取空城矣。
• 問家宅:有「前空虛,後富實」之象。
• 問婚姻:「虛邑」,猶空房也,不吉。
• 問疾病:必是虛弱之症無疑。
• 問失物:不得。
原卦 地風升 卦 / 變卦 地水師 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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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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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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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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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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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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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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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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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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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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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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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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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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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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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|
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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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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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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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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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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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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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|
亥
|
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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騰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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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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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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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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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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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|
丑
|
妻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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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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勾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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Χ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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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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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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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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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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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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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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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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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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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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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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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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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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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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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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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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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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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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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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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、
|
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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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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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占例之363】
明治十六年(1883),縉紳某任某縣令,將赴任,請占任事吉凶,筮得[升]之[師]。
爻辭曰:「升虛邑。」
斷曰:
「虛邑」,為凋敝之地,人煙寥落,治理殊難,非盤根錯節之才,未易勝任也。
今貴下新授某邑知事,行將赴任,占得此爻,
以貴下練達之才,任此積衰之邑,必能治劇理繁,為人所難為,當有措之裕如,無容疑也。
可為貴下信之矣。
【占例之364】
明治廿八年(1895)五月,為開墾北海道十勝國利別原野,占其成否,筮得[升]之[師]。
爻辭曰:「升虛邑。」
斷曰:
爻辭與占象,悉相符合,可謂深切詳明。
曰「虛邑」,即荒土地,曰「升虛邑」,是闢荒土而成村落也。
初則允其升,謂從事開墾者,志相合也;
二則孚其升,謂從事開墾者,必「有喜」也;
三則升已成矣。事雖難,可無疑也,其成必矣。
【占例之365】
明治三十一年(1898),占司法省氣運,筮得[升]之[師]。
爻辭曰:「升虛邑。」
斷曰:
《象》謂積小高大,凡風化之日趨日上,政教之日進日強,皆為[升]也。
今占司法省,欲改設公明之法律,為內地雜居之準備,得[升卦]三爻。
夫有其邑而不治,謂之「虛邑」,有其法而不用,亦謂之虛法。
茲者司法省,新頒法律,將實施之於內地,是升虛而作實也,
此令一行,必無阻礙,無容疑慮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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