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 孚 卦 第 六 十 一 (下兌澤 上巽風 - 風澤中孚卦)
中孚,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【語譯】
中孚,是心中孚有誠信,故中孚卦象徵心存誠信之意。有中孚之德者,其恩德廣被,無所不及,如小魚小豬般隱微之物,猶受其惠,故可獲吉祥,且利於行險涉難,也利於固守正道。
◎豚魚吉,乃謂信及豚魚之吉。
豚魚,猶言小豬小魚,喻隱微之物。
卦體上[巽]下[兌],[巽]為風,[兌]為澤。風之應時,春夏秋冬,不愆其候,風之信也;
澤之受水,朝潮夕泛,不爽其期,澤之信也。
卦象三、四二柔居內,是謂中虛;中虛則通,通則孚。
二五兩剛得中,是謂中實;中實則誠,誠亦孚也。此卦所以名[中孚]也。
中孚,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「孚」者,信也;「中孚」者,信發於中也。
內卦[兌],[睽]上曰「豕負塗」,「塗」謂[兌]澤虧下,足以牧豕,
豕小為豚,故[兌]亦有豚象。
外卦[巽],[巽]為魚,魚得水澤以為樂。
二物雖微,皆能得[巽][兌]之性,以為生活,故曰「豚魚吉」。
「大川」,即澤之大者。
[巽]為木,「刳木為舟」,是涉川者所利用也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
其孚如此,宜無往而不利矣。然其中之邪正誠偽,又不可不辨,故曰「利貞」。
《彖傳》曰:
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
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舟虛也。
中孚以利貞。乃應乎天也。
「孚」字,從爪,從子,如島抱子,不失孕乳之期,是其信也。
發於外者為信,誠存於中為孚,謂之[中孚]。
「中孚」者,真心虛靈,其行真實之謂也。
為卦三四陰柔,合在兩體之內,二五陽剛,各居一卦之中,柔內剛中各當所作。
上[巽]下[兌],相輔而行,乘天下之所順,行天下之所悅,
故曰「悅而巽,孚乃化邦也」。
「豚魚」,《正義》分為二物,吳草廬作「江豚」。
江豚處大澤中,蓋魚類而豚形也。每當風起,拜舞江中,視其首之所向,即知風之所自。
涉川者以之候風焉,俗呼謂拜江豬。
「豚魚」無知,而能感應風信,故曰「信及豚魚」,孚之至也。
《易》言「利涉大川」,多取[巽]象,[巽]為木,木能水上浮行,
語曰「乘桴浮海」,亦取此耳。
卦體中虛,故謂「舟虛」。
「舟虛」者,中無一物,隨風往來,與波上下,任天而行,[中孚]之象也。
孟氏卦氣,以[中孚]為十一月卦,十一月當天道貞固之時,[中孚]得之,
故得以利貞應天。
以此卦擬人事,孚者,信也。
信見於言,言發於外也;孚感於心,心存於中也。
人心之用,靈則明,明則誠,內貴虛靈不昧,外宜真實無妄,是所謂「柔在內而剛得中」也。
由我之所悅,以之而順人,人亦以其悅者,順從夫我,彼此相悅,悅乃孚矣。
此不特在人己之間也,即推之於邦家,邦家亦相率而化失;
又不特在邦之大也,即極之於庶物,庶物亦相感而信矣,是以吉也。
「大川」者,澤水之險者也,非舟楫不克以涉之。
「中孚」者,以禮義為杆櫓,心中自有涉川之具,雖危可涉,無往不利。
心中虛,故象虛舟。語云:「言忠信,行篤敬,雖蠻貊行焉。」此物此志也。
卦中四剛皆得[乾]體,[乾]為信,是孚之最貞者也。
人能以剛德合天,即所謂「中孚以利貞,應乎天也」。夫豈硜硜信困,所可同日語哉!
以此卦擬國家,
《檀弓》曰:有虞氏未施信於民,而民信之,施信而民信,孚猶後也;
未施信而民信,孚在先也。
蓋不言而信,有不期其孚而孚者,孚由中出,在民亦不知其何以孚也,是無為而治之休風也。
由是而氣機所感,龜亦負圖,魚來獻瑞,此即「信及豚魚」之兆也。
政教所覃,萬邦協和,四海來同,此即「孚乃化邦」之象也。
乃知聖天子德盛化神,大則蠻夷率服,小則魚鱉咸若。
治水而乘橇奏績,濟危而作楫有材,皆由履中居正,道協於中,德孚於外。
是以天人感應,民物效順,得以成風同道一之隆也哉。
通觀此卦,此卦次[節],凡事有節,則有常可守,無節則氾濫無據而不信。
故喜怒哀樂,「中節」謂之「達道」,「達道」,即信也。
《序卦傳》曰:「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」此[中孚]所以次[節]也。
卦內三四兩偶為虛,二五兩奇為實,初上兩奇包外,恰如甲殼;
鳥覆育其卵曰「孚」,應期而化,子自中出,故曰[中孚]。
卦體[巽]上[兌]下,[巽]者東南司春,[兌]者正西司秋,
自春至秋,自東至西,天地生物之功畢。
[兌]往而歸於西北,化機斂藏,貞固而為孚甲,遇[巽]復還東南,
所以[兌][巽]合而為[中孚]也。
在五行則[兌]為金,[巽]為木,金剋木。
造物之理,生殺相因,卵不裂,不可以成鳥;木不刳,不可以為舟。
[巽]木之利涉,[兌]金之功。
故[兌]毀折而後能悅,[巽]雞伏雛,甲坼而後羽毛現。
[中孚]取象於孵卵,[小過]取象於飛鳥,法象之自然也。
初象鳥之伏子,其心專一,故有「有它不燕」之辭。
二象卵之受伏,其化將成,故有「鶴鳴」、「子和」之辭。
三象子之在殼,成敗可憂,故有「得敵」之辭。
四象卵之將成,盈滿有時,故有「月幾望」之辭。
五象雛之成群,飲啄相呼,故有「有孚攣如」之辭。
上象雛之習飛,下上其音,故有「翰音」、「登天」之辭。
在人則初上之實為軀,三四之虛為心,二五之實為情。
然三四同虛,而有善有不善者,正則善,不正則惡;爻得位則正,失位則不正。
初得位存誠,二得中相應,三不當位,四五當位,上九陽亢外馳,
故初、二、四、五[孚]之善也,三、上[孚]之不善也。
此貞諒之辨,聖人所謂惓惓者也。
《大象》曰:澤上有風,中孚,君子以議獄緩死。
《象》不曰「風在澤上」,而曰「澤上有風」,顯見澤水本靜,因風而生波,
猶言人心本平,因爭而速獄。
[巽]曰:「申命」有議緩之象;[兌]為刑人,有「議獄緩死」之象。
呂刑曰,獄成而孚,是獄必孚乃定;然獄雖孚,猶必議而緩之,即所謂罪疑惟輕是也。
「議獄」者,審其所可疑,
「緩死」者,求其所以生,孚之至也,故曰「君子以議獄緩死」。
【占問】
• 問時運:「澤上有風」,防有風波之險。
• 問營商:宜仔細酌議,寬緩行事,斯得免害。
• 問戰征:當以不嗜殺人為心,斯為心咸孚,所向無敵。
• 問功名:一時罪獄未平,功名難望。
• 問婚姻:婚媾致寇,因之速獄,宜慎。
• 問家宅:主有訟獄之災。
• 問疾病:危則危矣,一時生命可保。
• 問訟事:一時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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