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18日 星期二

復六二

復六二
六二,休復,吉。
《象傳》曰:休復之吉,以下仁也
以真善美做爲自己行爲的準則和目標,雖然有時會走彎路,但是,只要能够復歸正道,就必然獲得吉祥。
因爲六二能够向下親近具備仁德的人


此爻以陰居陰,得其中正,與初九切比,志從於陽。
喜初之能復於道,甘心下己,以友其仁,切磋琢磨,惡念潛消,善心日生,
故曰:「休復,吉」。
初爻得乾陽之正,開復道之首,故曰:「元吉」。
六二取人為善,自能從容改圖,其功次於初矣,故曰:「吉」。
《象傳》曰「以下仁也」,初復於仁,二比而下之,是以吉也。
《易》三百八十四爻,未嘗言仁,此爻言之。
所謂「復其見天地之心」者,天地之心,即仁也;所謂「仁」,元善之旨也。

【占問】
問時運:目下氣運亦好,事事能擇善而從,故事事得吉。
問商業:能與人共利,其業必興。
問家宅:家庭多休祥之征,自能興復舊業。吉。
問戰征:一時暫休攻克,姑示其弱,以養銳氣,吉。
問疾病:宜初治之醫,復診視之。吉。
問行人:必從長輩而歸。
問六甲:生女。
問失物:就低下處尋之。
原卦 地雷復  / 變卦 地澤臨 卦

世應
原爻
原卦
六親
變爻
變卦
六親


  、、
 
 子孫
 、、
 
 子孫


  、、
 
 妻財
 、、
 
妻財


 
  、、
 
 兄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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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
 子孫

  、、
 
 兄弟
 、、
 
兄弟


○   、、
 
 官鬼
 
 
官鬼
 妻財

 
  
 
 妻財
 
 
父母


【占例之184】 
明治二十四年(1891)春,某裁判所長及檢事長,訪余山莊,
請占某貴顯辭表後之舉止,筮得[復]之[臨]。
爻辭曰:「六二,休復,吉。」
斷曰:
雷者,春夏升出於地上,秋冬潛於地中。
此卦雷復地中,而將再出者也,故某貴顯今日雖優遊閑居,可知其復職不遠也。
兩君怪余斷之輕易,曰:「《易》如此容易,天下之事,悉可問之於《易》也。」
余曰:固然。《易》之包蘊甚廣,天下之事物,無一不具,而其變化神妙,不可測度,
是以無事無物而不可占也。
占之則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皆得明示,其應如響。
即貴下於兩造之事,多匿奸藏詐,掩非為是,誣真為假,不易剖決者,
占之而奸計顯露,所謂問諸人,不如問諸神也。
不然,貴下等只據法律,憑口辭,安能一一無枉乎?
古云「卜以決疑」,此之謂也。
在某貴顯之辭職,世論囂囂,余一揲蓍,神示之以地下有雷之象。
二爻之辭曰「休復」,知其一時休職,他日必復職也,明矣。
《象傳》曰,「休復之吉,以下仁也」,即此可知矣。

二人傾服而去。後某貴顯果復職,欽服余斷之不妄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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